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 |
起拍价:28800元 | 保证金:5,000 元 | |
评估价:36,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范先生 | 联系电话:15392560238 |
竞买公告
司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公拍网(www.gpai.net)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黑色荣耀X50i和iphone15promax手机(自取)
市场价:36000元,起拍价:2880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7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是否为正品,需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本标的均无法提供发票及耳机、充电器、说明书等;部分手机有密码无法进入,苹果手机均无法解除ID锁;
2、标的以实物型号为准,能否正常使用本院不做保证,亦可能存在已锁屏无法开机情况,刷机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闲置时间较长,存放条件一般,按现状拍卖,请买受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
3、受财产现状、技术等因素,未能保障对拍卖标的物信息进行彻底清除,买受人不得复制、传播,并应及时删除原手机信息,若因买受人原因造成原机主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公告公示10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公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重要提示:如企业参与竞买拍卖标的,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保证金大额支付需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办理U盾,然后在电脑上选择网银支付。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公拍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0-3720。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
十、拍卖余款应于竞拍成功后7个自然日(节假日顺延)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网上支付,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晋城广场支行
账号:9558850506001832075
行号:102168001233(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56-2617815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
范经理 15392560238、400-0065392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月九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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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公拍网(www.gpai.net)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黑色荣耀X50i和iphone15promax手机(自取)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是否为正品,需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7个自然日内交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太行北路155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晋城广场支行
账号:9558850506002065899
行号:10216800123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标的物移交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交接。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56-2617815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
范经理 15392560238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物名称 | 黑色荣耀X50i和iphone15promax手机(自取) | |
处置依据 | (2024)晋0502执5065号 | |
标的物现状 | 所在地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权利限制情况 | 扣押 | 被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扣押 |
提供的文件 | 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其他情况 | 1、是否为正品,需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本标的均无法提供发票及耳机、充电器、说明书等,部分手机有密码无法进入,苹果手机均无法解除ID锁; | |
2、标的以实物型号为准,能否正常使用本院不做保证,亦可能存在已锁屏无法开机情况,刷机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闲置时间较长,存放条件一般,请买受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 | ||
3、受财产现状、技术等因素,未能保障对拍卖标的物信息进行彻底清除,买受人不得复制、传播,并应及时删除原手机信息,若因买受人原因造成原机主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
4、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自负。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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